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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风采】全国政协委员、民革沈阳市委会主委贾海洋:司法鉴定应回归公益属性
发布时间:2023-07-18作者:来源:

贾海洋:司法鉴定应回归公益属性

全国政协委员、 民革辽宁省委会副主委、民革沈阳市委会主委、沈阳市政协副主席、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贾海洋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贾海洋提出《关于规范司法鉴定收费制度 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提案。他表示,司法鉴定是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着重发挥其公益性质,坚持以公益为主、盈利为辅,确保每一个公民都有寻求司法救济的实质机会。

“相较于诉讼费用对于滥用诉权者或者侵犯他人权益者具有惩罚的功能,鉴定费用不过是一种证据成本,不应过高以免阻碍百姓的维权之路。”贾海洋告诉记者,司法鉴定服务收费为省级管理的定价项目,因有的省份财产类司法鉴定费没有上线规定,单一案件涉及的笔迹鉴定和印章鉴定费用就可能达到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天价鉴定费”和“价不抵费”等现象已成为众多当事人维权路上的绊脚石,成为羁绊公平正义的制度障碍,司法鉴定应回归公益属性。

贾海洋建议,应综合考虑鉴定成本和难易程度等因素,在国家层面对单个鉴定项目设置最高限额和“下浮幅度”,再由各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和司法鉴定援助制度。

贾海洋表示,目前,部分省份率先规定同一财产案件鉴定事项分段累计收费总额不超过一定限额,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应予全国推广,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规定本地区同一财产案件鉴定事项收费总额的上线。同时,还应单独规定疑难重大案件的司法鉴定服务的认定标准和收费办法。

实际上,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收费管理的通知》精神,各地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规范设置收费标准“下浮幅度”,避免鉴定机构之间的压价恶性竞争。贾海洋表示,部分省份并未执行这一要求,这容易造成鉴定机构之间为揽案源而恶性压价。他建议,从国家层面统一规定收费标准最低下浮幅度,如30%,促进鉴定行业有序发展。

此外,贾海洋还建议完善司法鉴定援助制度,扩大司法鉴定援助范围。将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纳入减免范围,以减轻其经济负担,保障其鉴定权益,同时明确减免幅度。司法行政部门应设立司法鉴定收费减免补贴专项经费,以保障各地鉴定援助经费充足。司法鉴定行业协会也可以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对提供鉴定援助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予以适当的经费补贴,保持其提供鉴定援助的积极性。